聂树斌家属要求1200万精神赔偿,太高吗?|律事时评
作者:敏敏之音
来源:律事通
聂树斌案昭雪之后,12月14日下午,聂树斌家属向河北高院提出近1400万元的国家赔偿申请,其中,12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格外引人注目,对于1200万元的精神赔偿,可以说超出了之前国家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度,但此次聂树斌家属能否获得索赔之额呢?按照以往经验来看,这几无可能,但不排除赔偿机关基于人性和各方面考虑,在1200万元的赔偿限度内给予高额赔偿,但能高到多少,不得而知。从很多人的推算以及过往冤案赔偿额来看,很可能赔偿数额只够零头。那么,聂树斌家属要求1200万精神赔偿,太高吗?
冤案中,索赔和实际获赔数额相差巨大!
冤案昭雪,紧接着就应该是赔偿和追责,公众关注聂树斌案的索赔,还在于之前的冤案昭雪之后,赔偿额往往是杯水车薪,基本都局限在几百万内。而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一说,最高也才是100万元。虽然,每一次冤案亲属以及当事人都提出近千万元的索赔,但实际赔偿额往往和索赔之间相差甚远。
冤案对家属的精神折磨和心灵创伤,远远超过任何身体伤害。我常在想,聂树斌的父母是如何挺过这么多年?没有强大的内心,十几年如一日为儿申冤,谁可以挺过悲痛欲绝?而现在,从冤案以往获得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来看,却远远没有起到惩戒造冤者、抚慰生者以及冤屈者家属的功效。
我们以总赔偿额35%的比例来界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,这是压根不把人的生命和自由当回事。虽然,生命无价,赔再多的钱都无济于事,但赔得太少,远远不足以抚慰冤屈者家属受伤的心灵。而无辜者被关押,以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,更是无稽之谈,被冤屈而坐牢能等同于上班吗?冤屈者坐牢的痛苦怎么能和上班族相比较?有哪一个职工上班所遭受的苦楚能比过冤狱者?
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冤案高达上千万、上亿元的赔偿数额,我们的精神损害赔偿只能算作小儿科。所以,借此聂树斌案赔偿之际,有必要大幅提高精神损害赔偿数额,这也是国家尊重生命、尊重人权的映照。我们不能再把被冤屈而坐牢等同于上班,更不能把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额限定在其他总赔偿的35%以内。对冤屈者而言,钱只是抚慰,也只能是抚慰,但赔得太少,非但不能慰藉家属及生者,反而是在纵容造冤者。
针对聂树斌家属提出国家赔偿申请,尚还有几个问题待解
1 第一、聂树斌的姐姐聂淑惠为何不算赔偿请求人?
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,受害的公民死亡,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。而聂树斌的姐姐不算聂树斌的继承人,也不是有抚养关系的亲属,所以,从法律规定来看,不具有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。
将冤案赔偿请求权限定在继承人以及有抚养关系的人身上,这显然限制了受害人的亲属范围。聂树斌被冤杀,聂树斌的姐姐难道没有精神伤痛?难道不会遭受痛楚?一个家庭遭遇冤屈,整个家庭的人都应该是赔偿请求人,所以,国家赔偿法限定赔偿请求人的范围明显与实际情况不符,应予及时修正。
2 为何聂树斌家属要求高额精神损害赔偿?
从已经昭雪的冤案来看,赔偿请求都在1000万元左右,但真正赔下来,实际赔偿额都差距很大。但为何聂树斌家属请求12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?
▌首先,办案机关有故意做假案之嫌,诚如“国家赔偿申请书”所言,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,隐匿了对受害人聂树斌有利的供述、证人证言和考勤表等证据。做假案和办案人员过失制造冤案是两码事,造假案的危害更大,对亲属的伤害也更大。
▌再者,聂树斌被冤杀,聂树斌的父亲因此重病,瘫痪在床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整个家庭常年以泪洗面。冤案,对聂树斌家庭造成的创伤无以评估。而作为聂树斌的母亲,十几年都在申冤路上,所遭受的苦楚只有聂母知道。
▌其次,聂树斌案申冤时间之长,史无前例。纠错持续了22年,才迎来案件转机,从2005年王书金供述为真凶,到2016年聂树斌案昭雪,足足让聂树斌的家属等了这么多年。在这十二年间,聂树斌案还屡次陷入困境,多次被河北高院驳回申诉,多次延期审理,多次让人看不到希望所在。在这其间,聂树斌亲属的内心苦楚可想而知。
▌最后,伴随着重视人权、尊重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,从聂树斌案开始,大幅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额,有助于树立司法权威,提升民众对冤案的重视,加强公检法对冤案的预防和纠正,这正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,也是让公众在个案中感受公平正义的体现。
由此,聂树斌家属提出1200万元的精神赔偿,一点也不高,但是,基于之前冤案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偏少,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加大对冤案的精神损害赔偿,以切实慰藉冤案家属。
3 其他冤案昭雪,精神损害赔偿有多少?
之前,有诸多冤案昭雪之后,申请人要求的赔偿数额和实际赔偿数额都相去甚远,例如:
1、云南巧家“幼儿园投毒案”钱仁凤蒙冤入狱14年,曾索赔955万元,2016年11月25日获得赔偿172万元,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22万元,精神抚慰金50万元。
2、海南海口的陈满因杀人焚尸入狱23年,出狱后陈满提出966万元国家赔偿。2016年5月13日陈满和海南高院达成赔偿协议,向陈满支付275万元赔偿金,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元,精神抚慰金90万元。
3、内蒙古的呼格案,呼格1996年呼格被执行死刑。2014年12月15日,呼格案再审无罪。同年12月31日,呼格父母获得赔偿金205万元,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元,精神抚慰金100万元。
4、浙江“叔侄冤案”,2003年张辉、张高平因涉嫌“强奸致死案”分别被判处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。2013年5月17日,浙江高院改判两人无罪,张辉和张高平各获得赔偿金110万元(未透漏精神抚慰金数额)。
5、河南赵作海案,1999年赵作海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缓,2010年洗冤后提出100万元国家赔偿。2010年5月13日,获赔65万元,其中50万元为国家赔偿金,15万元为生活困难补助费。
通过上述冤案赔偿数额来看,最高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才100万元。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,对冤案家属来说,慰藉远远不够。而且,很难起到警示造冤者的作用。按照国家对待生命的态度来看,在冤案赔偿上,国家一直很吝啬,也一直很谨慎。一个冤案的赔偿额,很多时候都不及一位贪官的犯罪额。所以,大幅提升冤案赔偿额,很有必要,也势在必行。
4 赔偿,不能忘记追责。
此次聂树斌家属只是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,但后续的冤案追责却不能就此别过。特别是聂树斌十几年一直难以昭雪,谁在背后阻止,谁又在背后袒护,到底是谁制造了聂树斌冤案,这些,都必须查清,也必须追责。追责,才是对正义的救赎,也才是对冤案家属最好的慰藉。
而且,此次国家赔偿之后还要向造冤者进行追偿。虽然我们的法律中有追偿的条款,但追偿机制一直在冤案中成为摆设,造冤者犯错,却由全体纳税人担责,这显然不公平。聂树斌案,申冤用了十几年。别让追责再等十几年,更别让追偿成为无源之水。
冤案高额赔偿,体现的是一个国家对生命的敬重,对冤案纠错的态度,对正义救赎的复位。这样,才能弥补冤案对家属造成的伤害,对社会造成的不公。要让公众看到国家对纠正冤案的责任和担当,就必须在冤案昭雪之后加大赔偿额度,加强追责力度。高额精神损害赔偿,国家给得起,就应该给,要让公众看到司法的希望所在,司法就必须在纠错上勇于担责,在赔偿毫不吝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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